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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我院入院及就诊需知
2022-09-02 09:52:31 阅读量:1104 来源:

金沙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 所有入院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扫场所码、测体温”,体温正常且为绿码人员方可进入院内;异常码及体温异常(≧37.3℃)人员要积极配合我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在医务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措施。


2. 健康码黄码、“需三天两检”以及弹窗霸屏人员若需就诊由专人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无症状健康人员指引前往重点人群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3.我院已全面取消住院病人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取消非必要的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


4.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近期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其他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入院时需扫码、测温及采集核酸,扫码测温正常及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院陪护,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按要求每七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不得串病室和聚集,不得隐瞒旅居史,如不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疫情扩散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5.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人员应遵守陪护证和腕带信息管理等医院各项规定。


6.非急诊病人实行预约住院,入院前需进行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再收治入院;危重、急诊病人入院,应先收住于过渡病房进行救治,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7.住院期间,要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疫“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积极配合科室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医务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我隔离防护,在医务人员引导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患者除特殊检查、治疗需要外,不得随意离开病房及进入其他病房,不在公共区域聚集、扎堆聊天等。如有不配合者,禁止进入病区。


8.对隐瞒行程、提供虚假流行病史、违反我院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医院所有人员的安全,希望各位患者及家属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

我院为无烟医院,全院所有场所禁止吸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不要在院区内吸烟。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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