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120急救中心院前急救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院前急救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金沙县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院前急救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院前急救医师,岗位代码202406,招聘人数:5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2024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七)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6月3日金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及金沙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收取报名费100元。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3.准考证发放时间:报名当天发放。
4.准考证发放地点:金沙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5.联系电话:0857-7216061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金沙县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院前急救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人民医院网站或金沙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打印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6)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参加笔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祥见《准考证》。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在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将临时通知到考生(请保持电话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十一、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修订金沙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216061(金沙县人民医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857-7216123(金沙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二)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最新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沙县人民医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在招聘过程中,金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金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沙县人民医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金沙县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院前急救人员报名表》.xls
金沙县人民医院
2024年6月3日